關于武漢市禁止施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通知
作者: 來源: 發布時間:2019-10-10 點擊數:
日前,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《關于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采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》,禁止施放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分三種,分別是輕型或超輕型飛機、輕型直升機、滑翔機、三角翼、滑翔傘、動力傘、熱氣球、飛艇等有人駕駛航空器;無人機、航空模型等無人駕駛航空器;以及無人駕駛自由氣球、系留氣球、孔明燈、大型風筝等空飄物。
9月30日至10月31日,武漢市內禁止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施放。
根據決定,擁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單位和個人,均應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登記,並妥善保管。我校各單位和個人可到常青校區警務室(常青校區一號樓)或屬地派出所辦理登記,也可以通過網絡進行登記。
信息網絡登記操作流程:進入武漢市公安局社會采集化平台官網(http://gaj.wh.gov.cn/fwpt/fwpt/login.jsp)
特此通知。
學校辦公室保衛處
2019年10月10日